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氧气呼吸器采购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氧气呼吸器采购

日 期:2008年9月3日

招标编号:CCTC*******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 委托,就正压氧气呼吸器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正压氧气呼吸器

PSSBG4

30

2

正压氧气呼吸器
校验仪

Test it6100

4

 合计

34

交货期:尽快自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贸易企业为150万元人民币(含150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原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

2.2企业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具有制造招标设备的业绩,运行良好,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9月3日至2008年9月12日每天9:00至16:00时从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屯公司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每份500元。(开标现场递交)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9月12日9:00之前递交到江苏徐州沛县大屯煤电公司招待所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并将相关凭证与投标一览表密封在一起,在开标前递交。开标现场不收现金、银行卡,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定于2008年9月12日9:00,在大屯煤电公司招待所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一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韩永胜 ***-********

孙振军/陈海江(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屯业务部)

电 话: ****-********

传 真: ****-********

银行地址:北京市

开户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安外支行

银行帐号:9107 0154 8000 00419

报名以传真形式提供信息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地址,营业执照副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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