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环保局采购监测监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环保局采购监测监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抚州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环保局的委托,就其采购监测监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DLDS2008-C033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别

采购项目

数量

规格及技术参数

A包

1/万分析天平

3台

详见“招标文件”

PH计(实验室用)

3台

电导仪

3台

离子计

3台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3台

BOD培养箱

3台

溶解氧测定仪

3台

超净工作台

3套

生物显微镜

3台

高压灭菌锅

3台

声级计

6台

全球定位系统(GPS)

3台

个人防护装备

3套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3台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3台

水上救生设备

6套

实验室纯水设备

3台

多功能水质采样器

6台

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原装进口)

3台

应急检测箱

3台

PID检测仪(原装进口)

3台

水样自动采样器

3台

智能烟尘采样仪

3台

烟气采样器

3台

大气采样器

12台

颗粒物采样器

12台

PM10采样器

3台

红外测油仪

3台

B包

车载样品保存设备

10台

车载GPS定位仪

4台

水质快速检测仪(原装进口)

1台

酸度计

6台

溶解氧仪(原装进口)

10台

烟气黑度仪

1台

烟气污染物快速测定仪(原装进口)

7台

粉尘快速测定仪

2台

标准采样设备

10台

声级计

2台

放射性个人计量报警仪

7台

12369环保热线

5台

C包

台式计算机

10台

笔记本电脑

10台

笔记本电脑

2台

摄像机

2台

照相机

5台

录音设备

6台

影像设备

6台

打印机

2台

3、参加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A包、B包和C包):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3)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4)所投产品必须经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5)投标单位有健全的国内服务体系,必须建有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 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规章条例。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投标人的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查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均为副本);

(2)单位介绍信(原件)。

5、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相同,否则作废标处理。

6、参加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1个或多个分包进行参与;参加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其参加的分包进行授标并发售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9 月3 日至2008年 9 月 13 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在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 9 月 23 日9:30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到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四楼)。

9、定于2008年 9 月 23 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四楼) 进行开标、评标,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31号伟业大厦6楼

11、联系人:刘宇东 刘平 联系电话:****-**************转8799

12、传 真:****-******* E-mail:jxzsdlzb@163.com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9-4 8:44: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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