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指挥系统监控显示大屏招标公告
临武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指挥系统监控显示大屏招标公告
临武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指挥系统监控显示大屏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2日
临武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指挥系统监控显示大屏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217号,采购代理编号:HNLW-LW2017-027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湖南大华安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泓泰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埃立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指挥系统监控显示大屏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217号
采购代理编号:HNLW-LW2017-02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货物 | 1项 | 408342.6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向阳路62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通知书售价:400.00元/套。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 日(星期四 )10 :0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香雪西路8-3号二楼)。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8 月25 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武县林业局
联 系 人:邝甫田
电话:159*****4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碧娟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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