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正茂[2008]招字第030号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的福州市鼓楼区第五中心小学综合楼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勘察项目,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第五中心小学综合楼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勘察 2、建筑规模:建筑用地面积6260平方米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地点:福州市水部肖厝支巷15号 5、招标类型: 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勘察 6、招标范围:地质勘察、校园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综合教学楼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勘察周期要求: 合同签定后2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应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建筑设计周期要求: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投标人在确认中标后,接受设计任务时,总体方案设计25日历天完成,并配合招标人使总体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审定。 (2)施工图设计阶段: 总体方案设计批准后2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所有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设计事务所); 3、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本项目允许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确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 5、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6、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岩土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四、报名须知: 1、经济补偿方式:招标人将对设计方案被推荐为排名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如下: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人民币伍仟元(¥ 5000 元)的补偿;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人民币叁仟元(¥ 3000 元)的补偿,以上所有补偿费用由本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排名第二、三名的中标候选人支付。 2、本工程采用有记名的报名方式,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以下指定报名地点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3、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09月03日至2008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口)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份 50 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8年09月12日上午 9:00 时— 9:30 时; 五、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招 标 人: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99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 传 真:****-******** 200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