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政投〔20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市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地点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滨河二横路与滨海南路交叉口,总占地面积93.37亩,已使用土地41.1亩,预留土地面积52.27亩;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园区至东方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主管道约3000米、现有污水处理厂内设施扩容升级改造。现状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m3/d,处理对象为主城区生活污水,本次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分两期实施,2017年底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实施后,污水处理能力为3.5万m3/d;2018年二期工程实施后,处理能力达到5.0万m3/d。
2.2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滨河二横路与滨海南路交叉口。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6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及效能评估期全过程监理(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效能评估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污水厂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务中心旁)2楼2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滨河二横路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第五层678房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蔡广杰、韩文芳、陶俊安
电话:****-******** 电话:****-********
2017年7月27日
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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