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艇招标公告
海巡艇招标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合川港航管理处海巡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名称 | 数量(艘) | 采购预算(元) | 保证金(元) |
海巡艇 | 1 | 260000 | 5200 |
二、资金来源
财政支付。
三、询价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1、供应商须具有省级(直辖市)及以上经信委或科工局等主管机关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玻璃钢船舶修造资质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为确认报价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报价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与询价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三)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四)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询价当天现场报名,不需提前报名。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费提供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询价文件购买费。
(七)询价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八)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8月29日北京时间09:30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十)询价开始时间:2017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五、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金额
本次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二)询价保证金账户
询价保证金账户见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下方红色标注“投标保证金账户”。
(三)缴纳询价保证金方式
报价人将询价保证金从报价人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询价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7年8月29日10:00时前到账,报价人应自行考虑询价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注:询价保证金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询价保证金,询价无效。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报价人把银行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合川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hcjy.com)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501室)进行核验。法定代表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委托他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询价完成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示无质疑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5、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注册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
六、其他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询价,否则均为无效询价。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询价文件规定封装和密封的投标,或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七、其它事项
(一)本采购项目不需要提前报名,报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询价者,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在重庆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报价人下载与否,采购人和区交易中心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二)质疑: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如有异议,应在2017年8月25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视同认可询价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三)、质疑所需附件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下载中心”下载,质疑书提供一正本,二副本,并提供质疑书电子件。未按附件格式要求和未提供附件要求材料的,我中心将拒绝受理。
(四)答疑:2017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8:00时前,如遇特殊情况澄清的时间顺延。
(五)报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合川港航管理处
联系人:肖胜
电话:***-********
(二)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峻亦
电话:***-********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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