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 发布日期 | 2017-08-22 |
公告编号 |
| 截止日期 | 2017-08-28 |
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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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广告画面制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地铁广告画面制作,招标人为天津市地铁广告传媒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地铁广告画面制作。
2.2项目概况:本次广告画面制作招标服务线路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现有的天津地铁1号线、6号线、天津西站交通枢纽以及后期即将开通的5号线及其他新增线路。本次广告画面制作招标服务内容为天津地铁广告灯箱的广告画面喷绘制作,拉布和可移除贴类画面的安装服务,画面小样现场确认服务以及画面成品的递送服务。发标人现有广告画面喷绘形式为:内打灯灯箱片、各种拉布(无网内光刀刮布、1号布等)以及各种可移除贴类等形式(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目前上述广告媒体中灯箱片最大宽度为1840mm,拉布最大宽度为3200mm。
2.3计划服务周期:采取招1续2方式,投标单位按项目单价报价,中标后签1年合同,价格锁定,年度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可续签2次,总合同期限不高于3年。第一年服务起止日期为2017年9 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近三年中至少一年户外广告喷绘制作的合同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
(3)投标人须提供拥有制作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灯箱片设备和拉布喷绘设备的承诺涵(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能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灯箱片设备和拉布喷绘设备,其中灯箱片机器满足最大打印宽度不小于1840mm,拉布喷绘机器满足最大打印宽度不小于3200mm)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近三年中至少一年户外广告喷绘制作合同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公章;
(4)承诺涵原件并加盖公章。
到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中心报名。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3号地铁和谐大厦12层1205室;电话:
***-********;
联系人:董宝兴。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28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 日至2017年8 月28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 月29 日至2017年9 月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09号环球置地广场2704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具体获取时间以邮件及电话通知为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天津市地铁广告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企业法人:苗任华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09号环球置地广场2704室
邮政编码:300073联系人:张英欣电话:
********日期: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