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消解仪、气相色谱仪、冷冻干燥仪招标公告
微波消解仪、气相色谱仪、冷冻干燥仪招标公告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宜兴市环境监测站微波消解仪、气相色谱仪、冷冻干燥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DLZC2017-072[询代]
2、项目名称数量:微波消解仪、气相色谱仪、冷冻干燥仪,数量各1台。
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询价通知书。
4、项目采购预算:287000元 (此采购预算含工程代理费3000元,此工程代理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须把此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且不可更改,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③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具体要求);
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报价保证金: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报价保证金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前到达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
4、身份证及授权书: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
三、询价通知书及图纸等发放信息:
1、询价通知书及图纸等(如有)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yxggzy.net)“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可自行下载。
2、询价通知书售价:每份2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及评审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4:30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询价通知书)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9*****695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4207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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