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批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
2017年第二批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
招标编号:0722-177FE910NMB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批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22-177FE910NMB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采购明细表”。
本招标项目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供货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及合同包个数
序号 | 物资名称 | 合同包个数 | 入围投标人数量 |
1 | 高压电缆、低压电缆 | 1 | 5 |
2 | 电缆附件 | 1 | 1 |
3.交货期要求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30天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9)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格条件要求,各类货物专门资格条件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物资种类 | 产品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认证证书 | 是否接受代理 |
电缆 | 产品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相应型号技术规范书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不接受代理 |
电缆附件 | 产品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相应型号技术规范书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不接受代理 |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8月26日(售卖标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下午17:00),将盖章的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ydgjnmg@163.com,并通知标书售卖人。联系电话:****-*******。
6.2招标文件按包销售,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我公司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及标书款后发放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东段路北(四中对面)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接收投标文件。
9.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形式。为方便接标与开标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至少在开标前3天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单位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单位名义代交的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投标文件应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则投标将被否决。(以财务到账为准)
11.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执行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售卖标书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曙光培训大厦808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账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呼和浩特东环支行
开户银行代码:********2156
电 子 邮 箱:ydgjnmg@163.com
联系人:宋鸿儒、段龙龙、张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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