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和田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和田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和田县住房和城乡保障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和田县人民政府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和田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1)棚户区搬迁居民住房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和田县巴格其镇,计划安置棚户区搬迁居民606户,规划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12292.93平方米,建筑密度21.33%,绿地率43%。(2)棚户区改造住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设、绿化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电力通讯工程、燃气工程设施等。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和田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为民生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改善和田县人民居住条件,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和田县和融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提供。
经审查,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专家论证意见
1、本项目由和田县和融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并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实施。
2、本项目中和田县和融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的服务主体,符合和田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相关程序,便于还款等。
鉴于本项目现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按此方式完成政府采购。
专家姓名:姚强文
单位:和田县住房和城乡保障建设局
职务:和田县住房和城乡保障建设局纪检组长
电话:136*****699
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公司名称:和田县和融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七、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8月22日起至8月28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和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强文 联系电话:136*****699
采购机构: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和田县屯垦路39号
联系人:柏杨 联系电话:153*****567
和田县政府采购办
201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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