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八十九团机关复印机采购项目公告

第五师八十九团机关复印机采购项目公告


第五师八十九团机关需采购复印机一台,根据师财[2017]11号文件的通知,对第五师八十九团机关复印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八十九团机关复印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预算价:5万元)
复印机:数量1台 参数:产品类型数码复合机颜色类型黑白涵盖功能复印/打印/扫描速度类型高速最大原稿尺寸A3
内存容量标配:1.5GB,最大:2GB硬盘容量80GB供纸容量标配:1095页500页(纸盘1)+500页(纸盘2)+95页(旁路纸盘)选配:双纸盘模块:2095页500页纸盘(2个)+500页纸盘(2个)+95页(旁路纸盘)复合纸盘模块:3095页500页纸盘(2个)+870页纸盘+1130页纸盘+95页(旁路纸盘)大容量纸盘(HCF):2000页最大容量:5095页复合纸盘模块+HCF:500页纸盘(2个)+2000页(复合纸盘:870+1130页)+HCF 2000页+95页(旁路纸盘)出纸容量500页介质重量纸盘1:60-105g/㎡纸盘2-4:60-216g/㎡旁路纸盘/
大容量纸盒:60-216g/㎡双面器支持自动输稿器标配,双面自动输稿器,容量110页
网络功能支持有线网络打印接口类型标配:USB2.010Base-T/100Base-TX(RJ-45网络接口)双向并行IEEE1284-B选配:10Base-T/100Base-TX/1000Base-T(RJ-45网络接口复印速度55cpm复印分辨率600×600dpi复印尺寸A3-A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采购货物生产制造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采购货物供货、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且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供应商有固定的实体店或经营场所,需提供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非本地工商注册企业必须取得博乐市本地具有相同资质企业的售后服务支持并需提供双方针对本次项目签定的售后协议(协议后附双方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是法人前来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提供业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时请写明报价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报价写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供货时间及服务承诺。所投产品报价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26日。
2.报名地点:第五师八十九团统采办(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质、保证金交款单据)。
3. 开标地点:第五师八十九团统采办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
5.开标日期:2017年08月28日16:30分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联 系 人:胡孔明
联系电话:****-*******131*****6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印机 机关 八十九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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