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教学钢琴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项目授权;(4)在本地应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部门,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5)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教学钢琴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电子琴(连架附包); 61键; 数量:10;(2)钢琴 (连凳、连套);88键;数量:5;(3)数码钢琴(连凳、琴套);88键;数量:2;(4)钢琴 (连凳、连套);88键;数量:3;(5)三角钢琴(连凳连套);数量:1;(6)钢琴 (连凳、连套);数量:5;(7)三角钢琴(连凳、琴套);数量:1;(8)数码钢琴(连凳、琴套);88键;数量:3;(9)钢琴 (连凳、连套);88键;数量2;(10)钢琴 (连凳、连套);88键;数量1;合计数量:33。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23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2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4)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项目授权函(原件扫描)(5)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函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23 00:00:00至2017-08-29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下午16:00时,并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原件(审核无误后退还)前往安远路518号1306室(宝华城市晶典大厦)购买招标文件。(2)现场报名时携带所有上传资料的原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9-1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网上投标回执(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