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招标公告

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17年8月22日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市审计局的工作部署,根据审计计划安排,区审计局于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主要组织实施了对区级财政税收预算执行情况,区科委等12个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清溪镇等3个乡镇街道财政决算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等6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涪陵区长江一桥南桥头改造工程等70个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83个,审计发现问题涉及金额28.4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8.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取得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成绩,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税征管措施得力,预算收支平稳运行。按照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64亿元、完成预算的6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亿元、完成预算的250.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83亿元、下降7.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1万元、下降6.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亿元、增长96.6%。
  ——财政政策减负增效,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通过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措施,实施“营改增”改革减轻企业税负2.8亿元;着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扶贫攻坚、公车改革、承办市五运会、公立医院改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等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取消、暂停、减免了3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页岩气示范基地建设。
  ——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编制有所改进。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系统改革,将部门预算纳入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预算单位项目库;启动部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涪陵区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同时试编完成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全区政府债务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采取措施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8个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11户企业。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及时安排5,696.85万元, 财政专户结存资金4,811.95万元未按规定清理处置, 借出财政资金未按约定收回5,996.45万元, 专项资金947.72万元未及时使用而影响了效益的发挥,多拨付民营专项资金200.84万元。
  2. 财政管理不够规范。结转结余资金45,315.95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未按规定清理规范财政专户19个,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只有22.4%的区级预算单位年初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3. 决算编报草案不够准确。通过往来账核算少列财政收支44,591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造成少列财政收入728.26万元。
  对上述问题,被审计的部门及单位正积极整改,已将非税收入728.26万元解缴入库。
  (二)地方税收征管执行审计情况。对2016年地方税收收入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7个基层税务所的税收征管情况,核查了98户纳税人的税款缴纳情况,其中实地延伸核查纳税人31户。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少征耕地占用税7,102.59万元、契税2,139.84万元、超期入库税款产生的滞纳金60.22万元;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减免审批不规范、未及时补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4.85万元,为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延期纳税135.59万元;未足额征收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9.27万元。
对上述问题,税务机关正积极整改,已补征耕地占用税2,282万元、征收1户不符合缓税条件企业税款135.59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管执行审计情况。对2016年度涪陵区非税收入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城乡建委、区国土局等5个单位。发现的问题主要有:未及时征收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52,532万元;少征非税收入7,754.09万元,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7,385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369.09万元;非税收入征管不够规范,18个建设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余款14,399.96万元未能按规定在6个月内缴清,违规为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对上述问题,有关被审计单位正积极整改,已补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2,590万元、2个建设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余款537.83万元及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507.18万元。
  (四)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等8个行政机关,区就业局、区社保局等2个参公事业单位,区地震监测站、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计12个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3个单位结转结余和收入343.57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6个单位决算填报不真实61.68万元,2个单位非税收入225.93万元征缴不合规,1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六项费用管理使用不合规73.83万元,9个单位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合规242.6万元,2个单位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78.8万元,10个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40.9万元。
对上述问题,有关被审计单位正积极整改,已作销户处理28.11万元、已归还摊派的费用25.78万元。
  (五)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清溪镇、江北街道、白涛街道等3个乡镇(街道)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2个乡镇用财政资金拨付非预算单位经费87.81万元,1个街道决算支出不实、涉及金额37.03万元,2个街道往来账款8,198.63万元长期未清理。
  对上述问题,有关被审计乡镇(街道)正在整改中。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开展了涪陵区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抽查了区城乡建委等6个部门和单位,延伸调查了6个村的55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2个安居工程项目。2016年,涪陵区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8,275.56万元,通过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方式筹资105,000万元,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2,466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2,943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115户。发现的问题主要有:7户家庭虚报骗取住房保障待遇1.31万元,9户家庭因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未退保障房,1户家庭农村危房改造不符合条件。
  (二)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涪陵区2014年至2015年卫生计生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2个部门,抽查了7个医疗卫生机构、5个乡镇、15个村。2014年至2015年,预算安排六大类卫生计生专项资金34,766.97万元,实际使用32,673.4万元,各项专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发现的问题主要有:3个单位审核不严、多拨付补助资金2.19万元,18,150人次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政策福利283.02万元,涪陵中心医院内科病房大楼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3,657.78万元。
  (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情况。对涪陵区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土地治理工程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26万元等问题,该项目10个标段中,9个标段多计工程量,5个标段遵守合同不严格、套用单价错误。
  (四)微型企业补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结合市审计局对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区分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涪陵区2010年至2015年微型企业补助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17户微型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补助资金50.7万元,67户微型企业不符合条件享受补助资金201.55万元。
对上述问题,被审计的部门及单位正积极整改,已有6户微型企业退还补助资金20.4万元。
  (五)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结合区就业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涪陵区2016年度就业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滞留工作经费139.54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84.05万元发放不合规,申报专项补贴3.46万元不合规,11个承接就业再就业培训任务的民办培训机构不符合标准。
  (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结合区科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涪陵区2016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专利资助4.92万元发放不合规,违规发放评审费15.65万元,违规批准不符合条件的27个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并拨付资金49.5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3.06万元。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安排,对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包括全区不同层级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293户。发现的问题主要有:8个主管部门对所属国企底数不清、监管缺位;国有企业监管主体较多,国企管理链条长达五级;1户企业仅靠出租房产和政府补助维持运转;2户企业融资行为和合同签订不规范;19户未纳入报表系统的盈利企业未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9个主管部门对僵尸、空壳企业未形成有效管理,32户企业应注销未注销。
对上述问题,被审计的企业正积极整改,已收回欠收租金19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计划安排和区政府交办任务,对7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项目送审投资总额281,713.04万元,核减投资14,505.84万元,审减率5.15%。其中65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核减投资11,894.67万元,5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核减投资2,611.17万元。审计还发现工程建设管理领域中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职不严导致自审审减率较高、未及时归集项目建设成本、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91条。
  对上述问题,相关项目业主(代建)单位正在整改中。
  五、审计移送事项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区审计局查出并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共13件,其中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3件,向区检察院移送涉嫌违法案件线索1件,向其他部门移送需处理问题有关事项9件,共涉及金额3,143万元。对移送的问题(案件)线索和事项,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以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分别依法作出了相应处理。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规的重要问题,已建议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本公告中反映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2017年7月底的初步整改结果,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大整改落实。全面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标签: 审计 财政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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