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市公交部分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城市公交部分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第二次)招标公告
泗阳县2017年城市公交部分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采购项目
招标 公 告(第二次)
为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县城市公交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5号令)精神及其相关配套规章,结合实际,泗阳县运输管理所拟对即将到期的城市公交车部分线路运营权实行第二次公开服务质量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泗阳县2017年城市公交部分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采购项目 SYZB[2017]23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的:泗阳县城市公交部分线路经营权。具体线路为城市公交61路、62路、65路、66路、77路、78路、79路等7条线路(具体线路走向详见招标文件);投放车辆共计103辆车;车型为国内知名品牌新能源公交车,座位23个以上(核载人数达50人以上),车长8米级(含8米级)以上。
(二)相关补助(补贴)
1.新能源车辆购置经费由中标人(单位)承担(后期的国家、省级补贴除外);
2.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充电桩所需经费由中标人(单位)承担。
(三)经营期限:经营权期限为4年(以许可决定书为准),使用年限到期后,招标方可无条件收回招标班线的经营权。
(四)经营模式:公司化经营。
(五)其他要求:
1.新购的新能源公交车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相关辅助配置符合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关要求。
2.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
3.新能源车辆配套充电桩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从事城市公交汽车业务资质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相关信用考核证明材料。材料应说明本企业2017年上半年以来在从事当地城市道路客运经营期间,公交车辆班次发班率≥90%以上;公交有责投诉率低于当地公交投诉总量10%以下(指当地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公交企业,如仅一家企业,每月度被投诉的城市公交车辆数不得超过车辆总数的3%。);无重大媒体曝光。证明材料需经招标人当地运管部门核实确认盖章;
3.按照《宿迁市政府采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管理办法(实行)》(宿财购【2015】12号)规定,本项目引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评审。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根据泗信用办发【2015】20号文第八条,该信用报告原件须经泗阳县信用办备案方可有效。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泗阳(http://cxsy.siyang.gov.cn/)网站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3)泗阳县信用办备案联系电话:****-********;
4.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
5.具有合理可行、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线路运营方案;
6.具有健全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7.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8.投标人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信用考核中无重大不良经营记录的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三年来发生重特大以上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2.企业被交通部门责令整改,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企业仍处于整改期间的;
3.经营期内企业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政风行风年度评议中,有倒数后三名记录的。
五、报名要求:
申请人应于2017年8月23日8:30至8月2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相关信用考核证明材料。材料应说明本企业2017年上半年以来在从事当地城市道路客运经营期间,公交车辆班次发班率≥90%以上;公交有责投诉率低于当地公交投诉总量10%以下(指当地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公交企业,如仅一家企业,每月度被投诉的城市公交车辆数不得超过车辆总数的3%。);无重大媒体曝光。证明材料需经招标人当地运管部门核实确认盖章;
6. 企业信用报告;
7.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三楼开标三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纪伟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三楼开标三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纪伟
联系电话:****-********、159*****121
联系地址: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泗阳县上海中路60-19号,逸景嘉园西大门北侧)
邮政编码:223700
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刘辉(139*****575)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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