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新建职工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

【绥化】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新建职工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

招投标编码:SG1203G17014公告发布日期:2017-08-23
报名开始时间:2017/8/23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8/29 16:00:00
报名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电话:********4707联系人:周岩青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新建职工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新建职工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G1203G17014

招标编号:HTC-172134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新建职工宿舍及食堂项目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新建职工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院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职工宿舍及食堂(含食堂、会议室)一栋,1315.37平方米。

2.4 项目概算:260.44万元。

2.5 计划工期: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共91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与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专业。同时应提供有效的小班子成员劳动合同、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6个月(不少于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 本次招标要求省外入黑建筑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自行登陆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行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且监管系统中报名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10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

3.10 本次招标中央储备粮黑龙江分公司2017年各直属库自有资金项目,最多只可以参与其中2个标段的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为准),且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具体批次项目名称及投资规模详见各批次招标公告。

3.1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823日至2017年8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未特殊注明的均为原件和加盖投标人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章的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10)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其他人员身份证(加盖投标人章的复印件1份)、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11)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人章);

(13)在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单项工程情况登记成功的网上截图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章);

(14)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中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人章);

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时间及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资料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http://www.court.gov.cn/),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将被否决。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海伦直属库

联 系 人:王军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崔喜风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ljzb306@126.com>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260.44
公告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宿舍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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