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种子招标公告
油菜种子招标公告
灌云县种子管理站油菜种子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YZFCG********107009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种子管理子站委托,对灌云县种子管理站油菜种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种子管理站油菜种子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品种为“秦优7号”杂交油菜种子,数量约1400公斤,种子发芽率≥80%,净度≥97.0%,纯度≥90.0%,水分≤9.0%。本次询价预算不超过7.0万元,单价不超过50元/公斤 ,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报价包含供货、运输、装卸、验收、维保服务、代理费、场地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工期:种子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免费供货到位,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具有独立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等正常运行的能力;
5.投标人若为种子生产单位须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秦优7号”种子经营备案表、所投种子生产厂家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必须提供2017年6月1日以后产品检测报告;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产品必须全部为合格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若发生检测,则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号: ********1715
保证金递交要求:
(1)开标前办理好汇票或者电汇,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结束后,电汇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凭电汇底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一正二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未按照规定视为放弃投标。
五、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款。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30日下午15:30分。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九、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文”货物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询价单位:灌云县种子管理站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
灌云县种子管理站油菜种子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灌云县种子管理站(询价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灌云县种子管理站油菜种子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单价:大写元/公斤;小写:元/公斤
报价表格:请根据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做出报价表格,包含各货物单价及合计价格
2.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供货,并在天内供完。
5.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询价单清单及采购物品的详细要求和说明
一、 询价单
品名 | 规格 | 单价(元/公斤) | 采购数量(吨) | 备注 |
秦优7号 |
附件5: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
致:灌云县种子管理站(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灌云县种子管理站油菜种子采购项目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无行贿犯罪证明承诺
致:(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参加贵单位采购活动前,我单位、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月 日
附件7:
书面承诺
致:(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参加贵单位采购活动,所投的产品全部满足本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不产生负偏离,若我单位中标,将按照本询价文件上的技术参数要求供货,若日后供货与本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我单位供货,且我单位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月 日
附件8: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查)
3、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备查)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7、投标人若为种子生产单位须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投标人若为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秦优7号”种子经营备案表(提供原件)、所投种子生产厂家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2017年6月1日以来的检测报告(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里。
附件9:
一、评标办法:
1、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5.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6.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