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院南部新城地块棚户区改造21号楼招标公告
地质勘查院南部新城地块棚户区改造21号楼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2017G013资格后审 | |
建设单位:吉林省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中化吉林地质勘查院南部新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21号楼 | |
招标代理单位: | |
施工现场状况:三通一平 | |
工程地点:南关区幸福街1548号 | |
总投资(万元):8837.9225 | 年度投资(万元):8837.9225 |
结构类型:框架 | 建筑面积:35623.49 |
地上层数:0 | 地下层数:1 |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 |
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水暖施工全过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09-26至 2018-06-30 |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以上 | |
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及以上 | 质量要求:合格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08-23 至 2017-08-29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报名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交易中心窗口或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cjs.com.cn) | |
开标会时间: | 开标会地点: |
招标联系人:蔡亮 | 联系电话:138*****453 |
报名截止日期:2017-08-23 09:00:00 |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7-08-29 16:00:00 |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2017G01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化地质勘查院南部新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21#楼施工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599号文件及《关于中化地质勘查院南部新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增加部分建筑面积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筑面积:35623.49平方米2.2 项目名称:中化地质勘查院南部新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21#楼施工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548号。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工期共277日历天。2.5 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水暖施工全过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和吉建招(2015)50号文。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持报名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一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省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2*****4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蔡女士电 话:****-********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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