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信息化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如下,欢迎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沈河卫计局信息化升级改造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7-03-0155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2,000,000.00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公示数量:1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标的以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包组编号包组名称包组属性包组预算其他信息
CG17-03-0155-001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服务2,000,000.00元查看



三、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针对标的
具体论证
为保障工作的一致性、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条件第31条之规定,专家经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应当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结论经论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专业人员情况表
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吴文江中科院沈阳计算机所研究员
刘方辽宁省电子研究设计院教高
刘永臣沈阳市国税局高工
姜广明辽宁广播电视台教高
孔立科沈阳数据中心高工



四、说明

1.本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意见的,请在公示结束日17:30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反馈,并同时抄送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沈河区采购监管。

2.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应当将意见、论证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沈河区采购监管。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意见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3.凡与本次公示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示或向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咨询。

4.除特殊说明,本公示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无

联系人:申玉江

电?话:********196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联系人:于欣

电?话:********669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沈河区采购监管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人:王令娇

电?话:********631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卫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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