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青招标字(2017)第04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备字(2017)第01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民族大学,现委托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2)招标内容:海民族大学新校区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总用地面积为223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96平方米(地上292平方米,地下14704平方米),新建地下一层停车场和地上景观广场,层高-4.5米,地下停车场车位 392辆,地上车位8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地下为停车场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和建筑机电设备工程,地上为文化广场绿地景观、道路地坪、海绵城市管网及景石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发包内容:海民族大学新校区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总用地面积为223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96平方米(地上292平方米,地下14704平方米),新建地下一层停车场和地上景观广场,层高-4.5米,地下停车场车位 392辆,地上车位8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地下为停车场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和建筑机电设备工程,地上为文化广场绿地景观、道路地坪、海绵城市管网及景石等。

计划工期:3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请申请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

采用的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到17:00,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西川南路5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4日 9: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西川南路53号)。。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民族大学

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7年0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新校区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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