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销售分公司沥青水路运输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西南销售分公司沥青水路运输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EETC-177XI313KK15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自筹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公司建立“产品统一配送”体制要求,对西南销售分公司销售的沥青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港口码头卸货。预计全年运输总量4万吨。由于受销售量和航线水域及运输距离的影响,每航次的运载量为3000-4000吨,每个航次需要13天。根据目前沥青产品运输船舶的市场调研情况,专业的船舶运输公司一般具备1-2艘3000-4000吨级船舶,航线的运量较大,因此这条航线需要选择2家运输公司承担运输服务。

2、招标范围:

西南销售分公司销售的沥青产品须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的港口码头卸货。全年预计计划运输4万吨,具体执行量以实际为准。鉴于国际原油市场油价的大幅波动趋势及国内沥青供求市场短期内难以达到供求平衡,因此超出全年计划运输量以外的沥青运输,仍需受本招标最终中标价格所明示的运费约束,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抗辩。

3、服务内容:

1)负责将西南销售分公司销售的沥青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的港口卸货。

2)负责沥青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恒温加热,保证卸船温度不低于130℃。

3)负责沥青产品装卸前后的数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单据。

4)办理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航行签证。

4、服务标准

必须确保单船次船舶吨位达到招标人要求,运输途中保持承运货物安全完好无损。未按运输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附:损失费用等以招标人及收货方提供相关文件等参考依据测算。)

5、计费依据

经评审后的单价为中标单价,按实际发生配送量由托运方以“吨/元”(根据不同航线,单价含运输费、港口建设费、商检费、装卸费、11%税费等)支付承运方运输费。

6、航线及计划配送量

航线

年计划配送量(万吨)

船只吨位要求

预计服务期

江阴—重庆

3

5000吨以下江船

17年9月至18年9月

大连—重庆

1

5000吨以下江船

17年9月至18年9月

7、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调价机制:

以国家发改委2017年8月18日公布的专项柴油价格为基准,遇上调(或下调)超过20%,对应在中标运价基础上上调(或下调)3.6%。

服务期内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根据上季度国家发改委最后一次公布的专项柴油价格确定下季度的航线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至标段五)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

(3)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标人至少具有自有沿海船舶总沥青运输能力不低于1万吨(以投标人所拥有船舶载重吨位加和为考核标准);具有两条以上自有油轮或签订长期合作的船舶。

(4)要求装载船舶登记年限不超过20年,为双底双壳船,船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沥青温度不低于130℃,具备全套江河或海上承运船舶的有效资质;

(5)投标人近3年以来企业资信良好,未发生船舶运输类似诉讼案件和仲裁情况;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为保证沥青质量,要求运输单位船舶为专业沥青运输船舶,不得与其他燃料油类产品进行混装,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沥青运输航次的海事通行证复印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8-23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8-30 16:30:00.0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8月23日---2017年08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一般纳税人证明、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运输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可发加盖公章电子版到186*****097@139.com邮箱审核报名)

2、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9-18 09: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转账。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公布。

注:以上网站招标信息发布存在偏差时,以发布信息为准。

七、开标

招标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20层

招标人电话: 李昕 139*****7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人:姜女士

邮编:100048

电话:186*****097***-********-****

传真:***-********

电子邮件:186*****097@139.com">186*****097@139.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帐户名: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 004 931 920 112 3031


标签: 水路运输 沥青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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