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受兴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平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平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B2017-08-03

三、采购人名称: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兴平市槐里路46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大秦御港9号楼1904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包:指挥与监控设备、安防系统与设备、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电子档案设备、手机屏蔽柜、涉密网络安全保密检查工具、信息网络设备。采购预算:549000.00元;

2包:机要通讯设备、检查信息应用系统、检查信息网络安全系统。采购预算:391000.00元;(详细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1包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监控管理平台、拼接屏、安检门、安全控制软件、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电子档案设备、涉密网络安全保密检查工具、服务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4、2包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商用笔记本电脑、商用台式电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8月29日止(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

2、发售地点:咸阳市大秦御港9号楼1904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4日14:30分止;

2、磋商时间:2017年09月04日14:30分整;

3、磋商地点: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欢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西安银行含光路支行

账 号:****************92

陕西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3日

标签: 装备 转移支付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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