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樟村坪国家矿山公园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二期)

夷陵区樟村坪国家矿山公园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二期)

夷陵区樟村坪国家矿山公园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二期)

发布时间 2017-08-23


(一) 樟村坪国家矿山公园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二期)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涵[2016]6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负责本工程施工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及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
1、樟村坪国家矿山公园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北部的樟村坪镇旁,行政区划涉及丁家河村及樟村坪居委会。本次治理二期任务为石人山及罗家屋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其中石人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为2处不稳定边坡;罗家屋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为3处危岩体。
本项目边坡治理包含不稳定边坡治理和危岩体治理,主要含凹腔支撑151.63m3,危岩体静态爆破4717.46m3,碎石渣清理4717.46m3,挡土墙砌筑445.36 m3。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和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支机构盖章无效;(须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含临时执业证书需加盖注册延续章),所载专业除机电工程和通信与广电外均可,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为该投标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1)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其中之一即可)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6、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其他要求:
①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由投标申请人在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进行查询后截图载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复查】。
②质检员、材料员各1 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 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利益冲突: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有权不予采信。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18日上午9:30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会
1、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现场递交和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和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9月18日9:30时前提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1室开标大厅,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可泱
联系电话:138*****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御江一品)1栋1单元1302室
联 系 人:郑姿姿
联系电话:****-*******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环境治理 公园 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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