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霞-洪洲村2015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西霞-洪洲村2015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法正【漳】招(施)字〔2017〕第006号
开标时间:2017-09-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诏安县桥东镇西霞-洪洲村2015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桥东镇西霞-洪洲村2015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以 漳国土资综〔2016〕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诏安县桥东镇西霞-洪洲村2015土地整理项目。

2.2建设规模:设计规模为1885亩,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0亩,出地率1.06%。预算总投资为*******.81元,建安工程预算审核价为*******.74元。本工程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74元;〔说明:本工程招标发包价为合同暂定价,实际工程施工费=结算审核价×(1-K),K取值为8%〕

2.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等资料。

2.4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桥东镇。

2.5工期要求:12个月。

2.6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不适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3 日至2017年 8 月 27 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 4 日上午8:30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78000);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 9 月 1 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 8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 4 日上午8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并现场办理签到,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14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大桥路铭信大厦二楼

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监督部门: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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