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商洛市公安局交商州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商洛市财政局下达的项目执行通知,就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欢迎具备资格条件和相应能力的相关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LCG-TP[2017]18号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300台执法记录仪,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相关章节。 四、项目预算:594,000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器材或警用防卫器材等内容。 (三)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人授权的全权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能够提供人民检察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能够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GA/T947-2011)检测报告原件。 (五)能够提供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能够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可不提供,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能够提供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同类项目合同)。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及谈判确认: (一)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于2017年8月23日起登陆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本项目公告下的附件下载或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还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谈判确认: 1、日期: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节假及休息日除外) 2、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3、地点: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采购科 4、方式:填写“供应商报名确认登记表”(格式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之附件四),进行现场或以传真方式提交集中采购机构确认。确认时,须同时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属实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一)地点: 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综合楼601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时(谈判供应商须在当天上午8时至9时到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 八、谈判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召开。 九、通讯地址: (一) 采购人: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江滨北路东段 联系人:于拴曹 电话:****-******* (二)谈判组织机构: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大楼612室) 联系人:段亚斌 电 话:****-******* 传 真:****-******* 十、谈判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交纳方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16时前 指定账户: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6100 1670 0140 5250 722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行会计营业室 行 号:1058 0300 0012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3日 |
标签: 执法记录仪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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