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采购仪器项目二期
慈溪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采购仪器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慈溪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采购仪器项目二期”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CBNB-********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本次招标内容:
品目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套/台)
交货期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
品目一
气相色谱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2000
品目二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3000
品目三
原子吸收光谱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2000
品目四
离子色谱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5000
品目五
全自动快速致病菌检测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3000
品目六
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6000
品目七
电子天平
1
合同后2个月内
300
品目八
全自动食品脂肪检测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3000
品目九
快速溶剂萃取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3000
品目十
固相萃取系统
1
合同后2个月内
3000
品目十一
液质联用仪
1
合同后2个月内
20000
品目十二
凝胶净化系统
1
合同后2个月内
2000
品目十三
高效液相色谱仪柱后衍生系统
1
合同后2个月内
1000
四、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必须是制造厂家或者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4)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5)投标人不能联合对一个品目投标。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0 8年9 月 5 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0 8 年9 月5 日至9月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雅戈尔大道1号B座1楼
标书售价:按品目出售,每品目 2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08 年 9 月 26 日上午9:30
提交地点:开标当天直接提交到慈溪市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交易大厅230室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0 8 年 9 月 26 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慈溪市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交易大厅230室
九、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0 8年9月 24日下午3:30,各供应商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十、本次招标信息刊登在: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bbidding.com)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慈溪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ztb.cixi.gov.cn)
十一、采购人联系人:陈晨,电话:****-********
十二、招标人联系人: 吕勇,电话:****-********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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