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项目新增雕塑工程及喷泉放映室
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项目新增雕塑工程及喷泉放映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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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 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项目新增雕塑工程及喷泉放映室已经由沙发改字【2015】3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湾县新丝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项目新增雕塑工程及喷泉放映室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8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沙湾县 2.工程规模:3座雕塑、3座亭子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SWX****************001 | 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项目新增雕塑工程及喷泉放映室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31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有生产能力、营业执照 的经营范围有石材加工。2、项目负责人具备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公司具备政府部门颁发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证书人员(包含市级)。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5、投标人提供的2014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所完成的3个石材雕塑工程同类销售业绩。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均带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到2017年08月29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地区建设局六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塔城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沙湾县新丝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东路农机局办公楼一层105号 | |||||||
邮 编: | 邮 编: | 834700 | |||||||
联 系 人: | 徐雪山 | 联 系 人: | 张伟娜 | ||||||
电 话: | 152*****555 | 电 话: | 158*****553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3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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