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王庆坨服务区餐饮业态经营权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G2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王庆坨服务区餐饮业态经营权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G2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王庆坨服务区

餐饮业态经营权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开发公司)为G2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王庆坨服务区租赁权人,现对该项目餐饮业态的经营权进行招商。

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竞争择优原则,合同保密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客户。

一、招商概况

1.项目概况

G2京沪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规划中一条纵向主干线,也是京津冀地区通往长江三角洲的重要通道,线路全长约1,300公里,2006年11月29日,G2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正线竣工通车,起于武清区泗村店,与京津塘高速公路相交,途经北辰区、西青区,在静海县大张屯南与河北省段相连,主线全长90公里。按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其中武清区汊沽港至西青区当城段为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每小时120公里。该路段设有两对服务区一对停车区,分别为王庆坨服务区,静海服务区,泗村店停车区(参照服务区建设)。

王庆坨服务区位于G2京沪高速公路K87+200处,地处天津市武清区境内,双侧占地面积约162,463平方米,停车场可容纳约800余部车辆停放,所在路段日均车流量约为51,000辆。王庆坨服务区内建筑面积约10,120平方米,其中各业态现有的经营区域面积约为3,755平方米,非经营区域面积为约6,365平方米,可使用房间共82间。

在第一次全国服务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王庆坨服务区被评为优秀服务区,可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餐饮、超市、汽修等多项经营服务,并具备文明服务岗、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司机休息室等公共服务功能。

2.招商范围

G2京沪高速公路王庆坨服务区餐饮(快餐、中餐、小吃、特色风味餐饮)业态经营权租赁标段。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Y+X年(4年≤X≤6年、Y≤2年,其中Y年为改造施工期),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经营开发公司有权对各业态进行新一轮招商。

4.招商说明

租赁期间,经营开发公司可根据需要对G2京沪高速公路王庆坨服务区进行提升性改扩建,改扩建时间尚未确定,潜在客户应知晓经营开发公司意图,最终成交潜在客户应同意经营开发公司对服务区进行改扩建,并认可因经营开发公司改扩建造成的服务区格局变化。经营开发公司对服务区进行改扩建时,最终成交潜在客户须参照谈判中的承诺并按照其经经营开发公司确认的装修方案对《租赁标的物改造后红线图》范围,与经营开发公司同步进行服务区改扩建、调整,涉及的装修费用及停业损失、经营格局变化损失、设施设备损失等最终成交潜在客户应在参与竞争性谈判时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经营开发公司不予任何补偿。

二、资格要求

1.潜在客户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2.潜在客户具备3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独立经营管理过不少于10家餐饮店面且具有服务区餐饮业态管理经验;

3.信誉良好,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如3年内在各所承租项目中存在恶意欠缴租金等违约行为);未曾因违约致使经营开发公司解除合同或在中标后拒不签署合同;潜在客户未被责令停业;潜在客户未被财产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4.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5.已通过谈判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其他要求详见谈判须知。

三、谈判说明

在谈判时点,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母子公司(含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要求且有意参与谈判的潜在客户请于2017823日至201796日9:00—11:30,14:00—16:00(仅限于工作日),携带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境外人士按中国的法律规定出具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购买人身份证和潜在客户营业执照(境外企业按中国法律规定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一套,前往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09号环球置地广场19楼)购买谈判文件。

上述期间已包含本谈判项目谈判公告的发布期限及潜在客户的报名时间,201796日16:00之后,不再接受任何潜在客户的报名。

2.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或网银形式交纳。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谈判文件可以邮购,但因邮购而导致的破损、延误等风险由潜在客户自行承担。需要邮购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请先与经营开发公司联系人沟通,按指定样式填写谈判文件邮购申请并以EMS方式寄送经营开发公司,同时以网银形式完成谈判文件购买款的划转,经营开发公司将在收到谈判文件邮购申请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谈判文件的寄出。谈判文件邮购申请的寄出日期不能晚于2017年9月6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经营开发公司不召开谈判前会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926日,应在当日上午9:00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09号环球置地广场19楼)。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经营开发公司不予接受。

六、谈判保证金

餐饮业态标段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谈判保证金须于2017925日16:00之前以网银划款的形式递交给经营开发公司。

户名: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天津海河大观支行

账号:****************132

逾期未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不得递交响应文件。网银划款的付款人应与参与竞争性谈判潜在客户的名称相符,否则视为其谈判保证金提交无效,谈判时需提交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如下网站发布:

1.中国()

2.中国高速网(www.cngaosu.com

3.中国公路网(www.chinahighway.com

八、联系方式

租赁权人: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09号环球置地广场19楼

联 系 人:王健蓉、朱伯涛、杨孟涛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tjgaosu_zcjy@163.com

邮编:300073

2017年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租赁 餐饮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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