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县社会保障中心委托,涉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且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供应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内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编号:SX201707CGQ0009-4
2、采购项目内容: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采购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其中A标段为涉县A片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服务,拦标单价为每人每年20元,约19万人参保,预算价约为380万元(按实际参合人数为准),B标段为涉县B片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服务,拦标单价为每人每年20元,约16万人参保,预算价约为320万元(按实际参合人数为准),C标段为涉县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拦标单价为每人每年120元,约3.1万人参保,预算价约为372万元(按实际参合人数为准)。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江小会 李银桥
联系电话:****-*******
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北省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要求: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②投标单位总公司2015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亿,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④上级公司同意投标人参与涉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项目的授权书,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业务经办服务工作,并承诺提供相关支持;⑤投标人须为涉县支公司或在涉县设有支公司,具有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声明;⑦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县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2年以上(含2年);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7、需递交的报名资料:①投标人及涉县支公司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声明;⑤企业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按月或季度或年度缴纳的提供最近的缴纳证明);⑥上级公司同意投标人参与涉县A片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涉县B片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涉县城镇职工医疗大病保险补偿服务项目授权书;⑦保险经营许可证 ;⑧以上资质需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资格注册审核联系人:江小会 李银桥
联系电话:****-*******
9、投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工作时间
10、开标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
12、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单位应于开标前30分钟向涉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票据及投标文件。
13、采购人: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县社会保障中心
14、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玲鱼****-*******
1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偿 大病保险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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