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地税局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丹阳市地税局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丹政采标(2008)公字第46号

我中心接受丹阳市地税局的委托,现对丹阳市地税局办公楼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上述服务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丹阳市地税局办公楼机房改造项目;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8)公字46号。
2、具体内容:
(详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8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2投标企业具有以下资质:
2.2.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2.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甲级施工叁级资质以上(包含三级);
2.2.3不允许联合投标;
2.3投标人必须持有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证明;
2.4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请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携带上述2.2、2.3条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丹阳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联系电话:****-********联系人:蒋蕾
三、标书发售时间
2008年9月5日-9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标书发售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财政局二楼)。
(超过截止日期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标书售价:300元/份。
四、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9时;
标前会议地点:丹阳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08年10月6日下午3:00-4:00;
投标地点:丹阳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受人:委托丹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负责接受。
开标时间:2008年10月7日上午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丹阳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各报名单位请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以备拷贝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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