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坂路建设工程

连坂路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控制价(概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建筑面积(平方米)
控制价报备状态未审核招标编号榕市政[2008]招075号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报名开始时间2008-9-5 0:00:00报名截止时间2008-9-11 0:00:00招标答疑开始时间2008-9-5 0:00:00招标答疑结束时间2008-9-14 0:00:00
1.的 (招标编号:),已由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工程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2.4.计划形式日期为****************************************2010年************************月日,工期为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2.6.资金来源:。
3. 凡具备承担具备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级及以上的法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2.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审核的最低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级项目经理资质(须年检合格);
(3)投标人和共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4.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出售时间为****************************************2010年************************月,每天上午********时分,下午********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请选择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长乐福清闽侯闽清罗源永泰平潭连江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元)。招标图纸(输入招标图纸的处理方式。如招标图纸为出售的,填入"工本费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如招标图纸收回的,则填入"押金每套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如招标图纸回收的,则填入"押金每份元,投标截止日期起10元完整退回,如有缺失,酌扣款"。)如需邮寄另中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登记。

5.投标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月日,********分,提交地点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试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试验)。逾期送关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控制价(万元):。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名称:
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政[2008]招07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连坂路建设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以(榕发改基建[2006] 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000万元;招标项目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连坂路建设工程,招标范围为市政道路施工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无;

2.2扩建公路工程总长:1700米;

2.3结构类型:∕

2.4工程控制价:¥********元,

2.5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施工现场已达到三通一平要求,具备施工条件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工程建设地点:仓山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到三环路;

2.8开工日期:为办理有关手续后发包人通知开工的时间。

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人整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工 期: 180 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参加本招标工程建设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6、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7、投标人应完整提供本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8、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警示期内,未处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二、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9月5日至 2008 年9月 11日,每日上午 8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7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9 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

联系电话: 136*****617 联系人:宋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96号

邮政编码: 350011 联系电话: ****-********-***或815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系人: 刘小姐

日 期 2008 年 9 月 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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