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司法局锅炉设备项目政府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司法局锅炉设备项目政府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报送时间:2008年9月6日
谈判项目名称:锅炉设备
谈判项目编号:A1029—080830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03—*******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3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项目内容:1.5吨立式取暖锅炉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10月15日前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以上(含C级)等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可直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以上(含C级)[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到我中心登记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9月6日至9月10日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503室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谈判前,供应商须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只接受单位银行汇票(未在张家口市区开户的供应商)及现金支票(已在张家口市区开户的供应商)两种方式,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原件必须在谈判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按时递交),使用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我中心将视其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其谈判文件将不予接受。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整
谈判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
项目联系人:李兵
传真电话:031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政府采购网张家口政府公众信息网


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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