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税局视频智能监控系统采购
湖北省地税局视频智能监控系统采购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计[2008]3100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地税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湖北省地税局视频智能监控系统"项目实行省级政府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一、招标文件编号:EZC-2008-ZX288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地税局视频智能监控系统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湖北省地税局视频智能监控工程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具体情况如下:货物名称数量备注省市县三级视频智能监控系统一套设备清单及参数附后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四、投标供应商基本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合法企业;3.投标供应商必须已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4. 投标供应商必须已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5. 每个生产厂家(监控主设备及摄像机)只能授权唯一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其产品的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有独立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7.投标供应商必须总部在武汉或在武汉本地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8.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国内货物、工程和服务;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五、实施周期及地点:1.实施地点:湖北省17个市州、68个县(市)地税局及所属征收大厅;2.交货期要求:合同签定之日起45天内。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北京时间2008年9月05日开始,截止2008年9月19日下午17:00,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类似项目合同原件及其他能证明投标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投标的资料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购买项目招标文件。标书售价:300元/本(如需邮购,请通过传真方式与采购中心联系,邮费每套50元人民币)。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9月24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开始接受投标,2008年9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厅(512)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传 真:(027)********联 系 人:晏明辉九、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出:收款单位: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武昌营业部中北路分社开户行号:839148(仅供同城倒进帐使用)帐 号:***************外地电汇行号:********6015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二OO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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