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涌、棠下涌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车陂涌、棠下涌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根据穗天发改函【2017】122号批准,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现对广州市车陂涌、棠下涌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车陂涌、棠下涌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 ********

三、项目概况:车陂涌治理工程包括车陂涌片区二期管网建设,车陂涌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及支涌截污、调水补水及生态修复工程、水质提升综合工程、河涌清淤工程、查漏补缺工程等6个子项;棠下涌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棠下村排水管网改造、河涌清淤、调水补水和水质提升综合工程等4个子项。

四、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区财政资金和市水投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涌及棠下涌流域。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规模:车陂涌治理工程包括车陂涌片区二期管网建设,车陂涌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及支涌截污、调水补水及生态修复工程、水质提升综合工程、河涌清淤工程、查漏补缺工程等6个子项;棠下涌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棠下村排水管网改造、河涌清淤、调水补水和水质提升综合工程等4个子项。

3、招标内容:第三方检测应承担对建筑工程质量具有监控作用的现场检测,包括:地基基础(基坑监测)、钻芯法检测、管道CCTV检测、结构检测、建筑环境检测与建筑节能检测,进场建筑材料质量试验等检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与数量按实结算,且应满足工程验收。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检测任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信息须通过连接市监管系统,并进行传输报送。

(4)相关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招标资料为准。

(5)涉及监督主管部门监督抽检项目的检测费用应从第三方检测费用中扣除。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69.83万元。

七、服务期:自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五)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六)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七)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为涵盖管道CCTV监测、钻芯、基坑监测)检测内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主办方,且主办方及成员单位都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并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注: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天。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2号报名窗口。

3、投标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原件两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售后不退。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一、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且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人员。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需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电话:***-********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

十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检测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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