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互感器检验设备等招标公告
电表、互感器检验设备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HY-2017-0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表、互感器检验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表、互感器检验设备等采购项目已通过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乐山境内
2.2招标内容:单相电能表检定装置、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互感器检定装置、互感器现场校验仪、PT二次压降负荷测试仪、三相电能表现场校验仪等内容
2.3采购期限:50日历天;
2.4交货方式:甲方指定现场地面交货;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第五章的技术要求及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请于2017年8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8月29日17时00分在四川宏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五和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及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资质(按照现行法规)或者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以及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实验、检验、认证报告。
注:以上2-3项资料报名时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验原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宏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五和大厦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地 址:乐山高新区南新大道五和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联 系 人:李女士、刘先生
电 话:****-*******电 话:****-*******
邮 编:614000邮 编:614000
传 真:****-*******
2017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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