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部分办公区和设施改造装饰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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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0

1、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院部分办公区和设施改造装饰工程,已经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局的锡新管经发[2008]108号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一个标段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单位: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2工程名称:法院部分办公区和设施改造装饰工程

2.3工程规模:七至十层、多功能厅、图书馆等改造, 造价约250万。

2.4工程建设地点:新区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工期 60日历天 。

2.6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方式、内容及范围

3.1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3.2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装饰、水电

4、投标申请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证书)(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加招标。

6、 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纳入新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取得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加密锁办理地点: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具体详见建筑业企业信息加密锁办理须知。

7、已办理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的投标申请人,请登陆无锡市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办理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2008年9月8日上午9:30起到9月12日16:00止。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8 年9月18日 14:00以前送至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二楼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代理单位: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丽萍:0510-********-16

传 真: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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