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招标公告

Number:NZC2006-342-A03-121
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数码照材、监控设备等),详细配置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可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2)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投标设备必须为原装正品且须有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3)程控交换机须设备制造厂家直接投标;
(4)投标供应商须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招标文件于2006年12月15日9:00-12月31日17:0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附楼420房间领取(节假日除外),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套(异地企业如需邮寄另加特快邮递费50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行呼市新华支行
帐  号:189*****091001
4、投标报价单应密封,使用简体中文编制,须在2007年元月日10上午9:00前送(寄)到内蒙古自治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07年元月10日上午9:00(过期不候)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6、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附楼
联系人:杨 正
E-MAIL:NMGYZ@126.COM
电 话(传真):****-*******
邮政编码:010055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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