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行政区域驻马店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1: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1:21至2017年08月24日 11:21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
预算金额¥4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驻马店市博山路与雪松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862
代理机构名称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7】137 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标准

服务期限

资金预算

A

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详见招标需求

2年

194.8227万元

B

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详见招标需求

2年

136.3244万元

C

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详见招标需求

2年

118.8529万元

注:1.本项目共分3个包。投标人可参加3个包进行投标,只能中1个包。(按报价最低的顺序确定)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4评标时投标企业法人须持身份证到评标现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投标人不是驻马店市区的,须在驻马店市区设有一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6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7投标人须了解国家创卫创文卫生质量标准提供2014、2015、2016年项目所在地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合同及相对应的完税凭证。(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8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近一个月的向税务机关缴纳养老保险的缴款凭证和为本企业员工购置的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不少于20人)缴款凭证。(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9投标人须提供每包三辆16T洗扫车、三辆25T清洗车(洒水车)以上的购车原始发票或租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的必须提供行车证及出租方的购车原始发票或加盖出租方公章的原始发票复印件)。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政府采购中心308室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4日,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

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9:0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电话:王女士:****-******* )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7*****862

地址:驻马店市博山路与雪松路交叉口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一、项目分包情况表

A包标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及起止路段

序号

路段

起止点

长度(米)

宽度(米)

面积(平方米)

说明

1

汝河大道

天中山大道-南高速入口

6880

44或62

324920

含慢车道、人行道、站前广场

2

中原大道

工业二路-中华大道

5005

44

220220

含慢车道、人行道

3

工业二路西段

驿城大道-中原大道

2126

41

87166

含慢车道、人行道

4

蔡州路

东源路-滨河北路

3020

40

120800

含人行道

5

前进大道

东源路-汝河大道

500

40

20000

合计

773106

B包标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及起止路段

序号

路段

起止点

长度(米)

宽度(米)

面积(平方米)

说明

1

中华路东段

驿城大道-中原路

1300

40

52000

含两侧未硬化道路

2

东源路

前进大道-蔡州路

3000

40

120000

不含两侧花带

3

蔡州路北段

汝河大道-东源路

490

40

19600

含人行道

4

驿城大道

中华路-工业二路

5630

65或60

349370

合计

540970

C包标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及起止路段

序号

路段

起止点

长度(米)

宽度(米)

面积(平方米)

说明

1

风光路南段

汝河大道-南方钢厂

1300

32或21

38294

含人行道,不含两侧花带

2

丹桂路

风光路-白桥路

900

48

43200

不含花坛

3

翠柏路

风光路-白桥路

900

11.5

10350

不含花坛

4

梧桐路

风光路-白桥路

900

13.5

12150

5

工业二路东段

中原大道-大任庄

400

41

16400

6

工业三路

驿城大道-大任庄前

2200

34

74800

7

滨河北路

驿城大道-蔡州路

2660

27.5

73150

8

永顺路

汝河大道-滨河北路

800

29

23200

9

集聚区西侧小路

滨河北路-集聚区北侧小路

300

15

4500

10

集聚区北侧小路

永顺路-集聚区西侧小路

300

15

4500

11

金源路

翠柏路-丹桂路

300

15

4500

12

蔡州路南段

工业三路路-滨河北路

500

40

20000

13

练江大道东段

驿城大道-中原路

1300

25

32500

14

蓝天电厂门前小路

驿城大道-蓝天电厂

850

13

11050

15

中原大道

工业二路-工业三路

500

44

22000

16

驿城大道南段

工业二路-工业三路

500

60

30000

17

东源大道

前进大道-金桥社区

150

27

4050

18

工业三路

大任庄南-蔡州路

400

34

13600

19

滨河南路

汝河大道-文明路

1310

27或18

30980

合计

469224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评标时投标企业法人须持身份证到评标现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不是驻马店市区的,须在驻马店市区设有一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6、投标人须了解国家创卫创文卫生质量标准提供2014、2015、2016年项目所在地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合同及相对应的完税凭证。(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7、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近一个月的向税务机关缴纳养老保险的缴款凭证和为本企业员工购置的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不少于20人)缴款凭证。(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8、投标人须提供每包三辆16T洗扫车、三辆25T清洗车(洒水车)以上的购车原始发票或租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的必须提供行车证及出租方的购车原始发票或加盖出租方公章的原始发票复印件)。

9、中标后,携带所提供的车辆到项目所在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采购人选择备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3日内),逾期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作业工作量及主要技术要求

1、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包括: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

2、道路实行12-16小时制清扫保洁。

3、清扫保洁的垃圾运送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

4、每天两次普扫,全天保洁。

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达到。

A、无垃圾堆、无杂草、无烟头。

B、管理的路面和路面与花坛道牙结合部、隔离带下无尘土。

C、无砖头瓦块、渣土、砂石等建筑垃圾。

D无污水、污物、无残雪、无人畜粪便。

E、无果皮 、无塑料袋、无纸片、无树叶。

F、无任何其他漂浮物。

G、道路两边视野范围内无垃圾堆,无建筑垃圾,道路两边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必须及时清扫收运,保持干净整洁。

6、果皮箱每天两次清洗、清掏。

7、路段责任范围内牛皮癣清除。

8、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市环卫处统一安排的突击工作。

9、道路清扫必须实行机械化作业,且机械化作业率必须达到100%,道路保洁可辅以人工作业,即快车道实行机械保洁,慢车道和人行道可实行人工保洁。

10、道路机械冲洗每天不少于1次,道路洒水每天不少于4次。道路洒水须覆盖所有作业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达到“以克论净”的标准。

11、所有机械作业车辆(清扫、保洁、冲洗、洒水)作业及人工保洁须按《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中的规定作业,不得超速、超时作业,即每车每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四、管理措施:

1、投标单位必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必须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清扫保洁作业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2、中标公司对所投标段达不到100%机械化清扫率的,冲洗车辆及洒水车辆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环卫行业有关规定及自身能力拟定投标报价,开标一览标的报价须注明含有环卫作业车辆油费,环卫作业车辆司机工资、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所有作业人员劳动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等)工商税务、劳护用品、清扫和运输工具,维修及日常管理费用,不注明着视为无效投标

4、中标人给所有作业人员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河南省政府文件规定和市政府批准执行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五、采购人的特殊要求

1、本项目共分3个包。投标人可参加3个包进行投标,只能中1个包。(按报价最低的顺序确定)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每次扣1000元。

2、在清扫保洁作业中,随意将垃圾放到主次干道路面及城区内河道、水沟等场所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

3、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期间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影响工作的,每次1000元。

4、没有按规定时间实行“每日两扫,全天保洁”工作制度的,一个月内发现两次的(含两次)以上的解除合同,采购人选择备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5、中标人聚众闹事、无正当理由组织人员集体上访的,采购人立即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选择与备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6、中标人在作业过程中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群从反映强烈造成负面影响的,被上级领导批评或通报两次以上的,采购人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选择与备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7、中标人在作业期间无法履行合同或自行解除合同时,履约金不再退还,并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采购人选择与备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付款方式:

次月10日之前支付上月中标金额的90%,剩余10%,依据履行合同约定情况年底支付。

八:服务期限:2年。



标签: 道路清扫保洁 产业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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