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地方税务局锅炉安装及锅炉房土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州地方税务局锅炉安装及锅炉房土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州地税局锅炉安装及锅炉房土建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海南州地方税务局 委托,拟对 海南州地方税务局锅炉安装及锅炉房土建项目(第二次)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海南德瑞竞磋(货物)2017-050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南州地方税务局锅炉安装及锅炉房土建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41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磋商内容:锅炉购买安装及锅炉房土建(下载更正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到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据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资质》及《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出具锅炉制造厂商有效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签字盖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8月24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08/25 09:00--2017/08/29 17: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海南州公共交易中心三楼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2、购买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投标人自备复印件加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9/05 15:00 |
开标时间 | 2017/09/05 15: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海南州公共交易中心三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海南州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央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共和县支行 |
收款人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40*****00076559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财政监管部门:海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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