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圩管理区回峰林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回龙圩管理区回峰林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回龙圩管理区回峰林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回龙圩管理区回峰林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回发改许准字【2017】22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回龙圩管理区回峰林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回龙圩管理区2.3 规 模:一共六栋房屋装饰装修,其中屋面防水4063.5㎡,琉璃瓦4063.5㎡,外墙防水5976.6㎡。工程包含防护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挡土墙593.34m3,缘石长1278.16m,围墙165m,水泥混凝土路面930.75㎡,草皮铺种5873.91㎡等。投资额为*******.28元。2.4 工期要求: 100天 (日历日)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2.7 招标范围:回龙圩管理区回峰林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房屋装饰装修、防护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其中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网上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回龙圩管理区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136*****201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联 系 人:唐先生电 话:18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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