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聂庄至东港站增二线及东港站改造工程(地方投资部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聂庄至东港站增二线及东港站改造工程(地方投资部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聂庄至东港站增二线及东港站改造工程(地方投资部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员会以海管字【2017】17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实施机构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采购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的社会资本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投资估算14404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项目实施后新建东港站普通到发场、普通到发场至老港区进港线(含北储专用线改造)、发车环线及万吨列车线、开发区专用线走行线、中润专用线、佳华专用线、矿石装车场、跨铁路三号路立交桥工程和与之连接的文化大街翻修改造工程。
2.1.2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方式)的方式实施此项目。
本项目自ppp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ppp合作协议指项目公司成立前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的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合作协议。
2.1.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即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来源于运营期内对接入用户收取接入费和运维管理费)。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采购是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社会资本方进行预先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社会资本方的采购。
2.2.2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中标人订立ppp项目合同,申请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2.3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比例占资本金的5%。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应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施工能力(以所持有的相关施工资质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除特别说明外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存在重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为近二年,截止日期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成立期限不足二年的,查询期限从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开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分别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母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不超过5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小组评审,只有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有资格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
5.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嘉美广场1号楼2单元2501室
5.3文件售价:15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5.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证照申请人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新版出示复印件);
3)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5)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上述第1)款至第4)款内容,同时应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
6)请按以上顺序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要求留存原件的直接放入原件)装订成册。提供虚假申请资料应承担法律后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9时30分
6.2递交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港福街与海城路交叉口建设大厦)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海港大路
联系电话:****-*******/139*****111
联系人:陈先生
电子邮箱:********96@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唐山利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嘉美广场1号楼2单元2501室
联系电话:****-*******/186*****781
电子邮箱:tianfang.liu@vip.126.com
联系人:刘天放
2017年8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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