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河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太白河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白河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太发改发[2017]4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项目扶持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太白河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普迈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太白河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兴隆村5333平方米休闲广场1处,实施东青村60户群众庭院美化工程,总投资约203万元。
2.2建设地点:太白县太白河镇兴隆村
2.3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7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任项目经理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宝鸡市东风路中粮国际1号楼1单元1204室,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企业、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备案登记表为准(至少3个),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早于2017年8月20日),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网上查询结果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复印件恕不退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白河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树林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7*****259电话:187*****283
2017年8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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