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11年11月,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与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视音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项目编号:TGPC-2011-A-0791),并进行了建设;2014年10月与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D-0624),对网上督察系统平台进行软件开发。本次项目是对原系统中的数据信息深度应用进行功能加强的一个升级改造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对系统的设计架构、运行模式、业务流程,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强化系统功能,最大限度实现警务情报信息共享,而且还可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加工提炼,力争形成精确情报、服务实战。在使用原系统基础架构及业务数据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节约成本,完善功能优化需求。随着网上督察系统工作开展的不断深入,现有软件的功能已不能满足当前督察业务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提升网上督察工作的自动化开展,需要对现有网上督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的建设和开发单位,为确保该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时效性,以及服务质量的保障。按照公安部对该整体工程的统一要求,故拟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该公司负责此次“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二期项目” 的开发建设工作。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5号天信大厦23层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同意刘津天津市电子政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同意李志国中共天津市委党校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8月25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9月01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2)联系人:齐子岳
3)联系电话:159*****86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单一来源公示说明.docx



2017年0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督察系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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