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燕山石化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项目监理招标
二次公告-燕山石化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YS********-ZB-CY-0919 )
1.招标条件
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环境隐患治理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国内合规投标人参加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燕山。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主要包括两部分区域,分别为:东流水和芳烃石脑油罐区,共计包括48 台浮顶储罐、10 台拱顶储罐、4 个区域装车栈台、四个隔油池。自2007 年开始,北京燕山分公司陆续对上述区域的部分储罐和装车系统等进行了尾气治理,将原先的尾气直排大气的方式改为集中密闭处理。储运厂的VOC-6/7 及VOC-9 装置投产后,罐区异味得到一定改善,但不满足现行规范相关限值要求,尤其是石脑油含轻组分较多时,处理情况不理想,硫化氢排放异味较大。已经实施了VOC 治理的排放点运行效果不佳,基本都不能满足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本项目范围主要是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新增一套尾气回收处理设施(TO 焚烧炉),以及配套的尾气输送管道、总图、电气、仪表、结构、给排水等设计。
上述内容以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998万元(不含税)。
2.4监理服务期:计划时间2017年8月30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开工至项目投用试运行的全过程监理。
3.合格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3取得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单位资格证书。
3.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5 2014年以来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6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壹级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有同类(或类似)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国家、石油化工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此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从事非本询价人投资的其他项目上的监理、管理或技术咨询服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形式:现金(需到财务部门开具凭证后到银行缴存)。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8月30日,8:30-11:30,13:00-16:30。购买地点:燕山石化公司机关B座422房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3招标人提供可研报告:燕山石化公司储运厂领取。
5.现场勘察: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燕化公司招标大厅(公司机关档案楼F座101会议室)。
8.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
9.开标地点:燕化公司招标大厅(公司机关档案楼F座101会议室)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11.请投标人注意: 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方可进行报名。未按照规定完成入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2.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邮 编:102500
联系人:巴黎 殷海涛 (8:30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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