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改造第三批项目招标公告
供水改造第三批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卢湾区二次供水改造第三批项目招标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卢湾区二次供水改造第三批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LWZC2008ZC058-1 招标项目:卢湾区二次供水改造第三批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卢湾区二次供水改造第三批项目,由9个小区26幢高层公房组成。总建筑面积约59.5万㎡,共计19个泵房需要改造,包括水泵改造及水池改造。 招标范围: 1、包括上述所有系统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2、包括上述所有系统方案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必须投报以上所有各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工程地点:卢湾区内9个小区。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求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二级或以上,如供应商无安装资质,必须明确负责本次项目的安装公司并提供相应资质,并提供联合投标申明,本项目由设备供应商总负责;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是由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代理商。如果生产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生产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如投标单位系水泵产品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授权证书原件; 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8年 9月 16 日下午13:30-15: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斜土路222号201室,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领取招标文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58*****389 、******** 传真:********×103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8年 9月 18 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统一解答。代理单位将于2008年 9月18 日下午14时之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传真形式发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 月7日(周二)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斜土路222号103室。 八、2008年 10月 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斜土路222号103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九、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201室 电话:******** 联系人:刘庆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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