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河道管理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新宁县河道管理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新宁县河道管理站的新宁县河道管理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河道管理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17】001024
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
3、采购预算85万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货物类 | 新宁县河道管理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一批 | 850000.00元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货物类 | 新宁县河道管理站监控设备 | 河道管理监控设备 | 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 1、工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工 2、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6、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1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春风路建设局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其他说明
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 12750.00 (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宁县河道管理站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维国联 系 人:王子轩 覃峰
电 话:133*****088电 话:****-*******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 地 址:新宁县春风路建设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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