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机器人产业园3期(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北区)小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香河机器人产业园3期(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北区)小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单位及类别:
华夏幸福/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事业部/大厂片区
工程管理类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详见招标公告)
2.2、项目简介:香河机器人产业园3期(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北区)建筑面积29019.26平方米,包含两栋单层厂房,三栋多层厂房,一栋综合配套楼(E楼)。(详见招标公告)
2.3、本次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小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电力、给水(含C楼加压泵房生活给水加压设备和管道的采购安装)、雨污水、室外消防、采暖供热、弱电管道、沥青混凝土道路、车道划线、交通标识、围墙、土方回填、自行车棚(如有)以及与香河机器人产业园一期换热站热力预留接驳口进行接驳等,并完成各系统验收试验。详见界面说明,做法详见清单及图纸。(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凡申请入围企业须为我司招标采购网(bp.cfldcn.com)注册并通过审核入库的企业。
3.1、项目业绩(个):投标及履约决策人所辖组织近3年与房地产TOP20公司在京津冀地区有过1个及以上同类工程合作,且报名前至少一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同类工程:合同金额200万以上住宅小区、商业、工业园小市政工程业绩;
3.2、其他:未与华夏合作过或已合作但未竣工验收的单位,要求其(总部或区域本部)京津冀办公场所面积在500㎡及以上;失信企业谢绝入围;
3.3、与我司合作经历(供方等级):不合格、黑名单、暂停投标单位禁止入围
3.4、主要业务区域(省/市/区):主要业务范围覆盖京津冀
3.5、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新供方注册请选择产业发展集团 ,注册时供方分类需包含【小市政(含道路、临电、雨污水等)】
(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核心附件、《供方单位处罚措施标准清单》打印并加盖公章,可参照报名资料模板; (2) 项目业绩、标杆合作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符合要求业绩、标杆合作业绩要求的同类工程合同复印件; (竣工项目应提供竣工验收记录或相关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或结算书或结算通知书或营业证明等竣工证明资料);非投标及履约决策人所辖组织(总公司或独立经营的分公司、事业部)负责的同类工程业绩不予接受。(3)未与华夏合作过或已合作但未竣工验收的单位应提供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联系人/履约决策人社保缴纳记录(缴纳起始时间距报名截止日期前1年以上)、身份证复印件(详见招标公告)
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需提供递交资料的电子版,未入库供方需在考察前补交书面资料。
5、招标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李金玉
联系电话:173*****670
联系地址:河北省大厂县邵府乡派出所对面专用车产业港三楼
邮箱:lijinyu@cfld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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