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寻乌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寻乌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寻乌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定招标代理。
  一、本工程概况:
  1、项目性质:房建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项目总投资: 约600万元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建设地点:寻乌县城北加油站侧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独立法人的招标代理资质。
  2、有良好的信誉及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违背行业行规等不良处罚记录。
  3、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可参加本工程比选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所有潜在投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证书;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⑤企业荣誉;⑥拟派本项目的组织结构;⑦承担过市政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3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三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招标代理潜在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9月12日下午3:00至5:00到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及递交以下材料: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文本见附件:横线空格上内容必须填写),代理合同应使用中文编制,正本一本,副本二本;报名费100元,均不退还。
4、评标依据、时间:①符合上述第三条第(2)小点的规定;②递交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必须填写完整,其中招标代理费取合理最低价者为中标侯选人。③本招标代理工程设立最高招标代理费报价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评标时间:2008年9月12日下午5:00开始进行,当场宣布中标侯选人。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  
  ②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http://www.gzzbtbzx.com)发布。
招 标 人: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侯文生
办公地址: 寻乌县中山街84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720
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文本
             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
             2008年9月9日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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