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独经开区环保局关于2017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奎独经开区环保局关于2017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 ****-*******、*******(兼传真)
通讯地址: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邮编8332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疆友佳中达设备技术有限公司设备检维修技术服务项目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区中小企业创业园1号 | 新疆友佳中达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2880m2,项目租用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栋,厂房内分割出办公区、生产区、危险固废贮存区、一般固废贮存区。本项目新建石墨垫片生产线1条,年产石墨垫片10000件;新建机加工生产线1条,机加工配件1000件;阀门修复生产线1条,阀门维修数量根据维修情况定。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加强厂房通风,确保厂界电焊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奎屯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三)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四)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泥、废乳化液、废油,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废粉末、不合格石墨垫片、废铁屑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统一收集后交由奎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 相关承诺文件: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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