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新城镇东方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桦川县新城镇东方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SJ2017G01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桦川县新城镇东方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桦川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新城镇东方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桦川县新城镇七星村、宏伟村、中伏村、东方村、乌龙村;
2.3项目总投资: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最终批复金额为准;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土地清查、可研、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测量或勘察及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且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勘测设计双资质单位备案名单”中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勘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大街640号15层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http://)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川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招标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哈尔滨大街640号15层
联系人:葛女士
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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