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S454等普通公路PPP项目招标公告
全南县S454等普通公路PPP项目招标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全南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经全南县人民政府以全南县人民政府全府办抄字【2017】360号文件批准采用PPP模式实施。现就其全南县S454等普通公路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南县S454等普通公路PPP项目(国内服务)
二、项目编号:GZJD2017-QN-G016
三、项目授权主体:全南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全南县交通运输局
五、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是采购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而不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如有必要请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自主决策。
1、项目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境内。
本项目由两个子项目包组成:省道 S454 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运营、维护项目和县道 X346 南大线大吉山至贵东公路建设、运营、维护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1 .1 S454 全南段,路线起点位于全南县江口村(与信丰县交界处),途经社迳乡、陂头镇、龙源坝镇,终点位于龙源坝镇汶坑(汶坑桥),与 G535 相接。本项目推荐线起自全南江口村与信丰崇仙乡交界处,起点桩号 K40+500.00,自江口村北侧绕越后,以合适的转角接至旧路 X421,与生坑樟排线(X421)正施工段起点相接,路线经社迳乡绕社迳圩北侧山地而过,接正施工段樟排线(X421)后,路线穿周布村北侧垭口而过,以合适交角跨越两次黄田江,与上汶线(X420)陂头段相接,路线从经陂头镇西侧于黄塘村接上汶线(X420),路线往南经竹山村北侧绕竹山圩而过,于竹山围接上汶线(X420)继续往南,从龙源坝镇蕉营村西南侧进入山谷,于麦坑附近接旧路,路线往南于汶坑接至 G535 国道,终点桩号 K84+065.852。S454 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路线全长 43.566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60 km/h ,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 10.5m ,长度为43.566km,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 X346 全南县南大线大吉山至贵东公路新建工程公路起点位于大吉山镇斜溪村附近(接县道 X742),途径大吉山镇,终点位于狗背坑(江西省与广东省交界处),终点桩号 K5+451.681,路线全长 5.451681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30 km/h,荷载等级为公路-ⅠⅠ级.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 ,长度为5.451681km,水泥混凝土路面
备注: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以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实际完工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内容为准。
2.1.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2.1.4项目类型:S454改建、X346新建。
2.1.5项目估算投资:
2.1.5.1 S454全南江口至汶坑段公路总投资 56199.40 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6264.08万元,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为 20.21 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5274.79万元(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2475.33 万元,建设项目管理费1580.24 万元)预备费 4640.32 万元。建设期利息以全南县审计局审计最终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决算金额为准。
2.1.5.2县道 X346 全南县南大线大吉山至贵东公路施工图预算总金额为 3348.16 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 2333.91 万元;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1.58 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15.15万元(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779.95 万元,建设项目管理费135.21 万元)预备费 97.52 万元。建设期利息以全南县审计局审计最终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决算金额为准。
2.1.5.3本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不纳入政府付费范畴,上级补助资金约2亿元,政府方协助办理。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能与实施机构就全南县S454等普通公路PPP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来运作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拟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全南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在全南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SPV)。
项目公司负责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施工、设备采购、技术咨询等工作。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交付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1)投融资:中选社会资本方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负责本项目全部融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纳入财政预算人大决议文件,可以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质保。
(2)项目建设: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建设范围和内容以实施机构审核确认的各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项目运营维护:中选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运营期内运营、维护工作。
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全南县S454等普通公路的运营等工作,并接受实施机构及主管部门的监管,政府方依据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运维绩效费。
(4)项目移交:运营合同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2.2.3本项目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10%,社会资本方占股90%。资本金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建设投资的20%。
2.2.4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2.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主体资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含)人民币(以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3.1.2 财务状况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每年均为盈利(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则要求自成立年度起至2016年度每年均为盈利),2016年度期末净资产不低于3.6亿元,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申请人单个银行账户不低于3000万元的存款证明。
3.1.3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
3.1.4资质、人员要求:
(1)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参与资格申请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以上人员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则该人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
(4)外省社会资本必须进入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发布的“外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具备承揽我省公路养护工程资格名单”之列。
3.1.5业绩要求:
(1)工程业绩:申请人近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的国省道公路工程PPP项目业绩。
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参与资格申请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上业绩要求。
3.1.6全南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拟委任项目施工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附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近三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检查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之日,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间。
3.3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
3.3.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预审办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采用合格制。
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预审,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4.2申请人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不满足详细审查标准中任意一项要求的其资格申请文件不通过详细审查。
七、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18日。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8.1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工作日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水大道172号电信大楼对面)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统一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8.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016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原件、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申请人携带3.1.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人员全部到场由采购单位统一组织实地勘察,并提供由业主单位盖章确认的实地勘察确认书,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
注:以上材料原件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8.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9.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9.3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时30 分。
9.4资格预审地点:全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预审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一、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全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680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全南县财源路南段三楼(县财政局后面)
联系人:曾融
电 话:****-*******
传 真:****-*******
邮 箱:********6@qq.com">********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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